近年来,养老继承话题讨论热度不减,事关晚年生活和家庭和谐,自然不可掉以轻心。家住北京的赵阿姨(化名)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父亲再婚后重新购置了一套房产,如今二老离世,年近七旬的赵阿姨却和继妹闹上了法庭。究竟发生了什么,您接着往下看:
赵阿姨的母亲离世后,其父亲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丧偶的贾大妈,两人日久生情、领证再婚。两人各带一尚未成年的女儿,共同组建了新的家庭。赵阿姨及继妹成家立业后,便搬离父母,尤其是继妹远嫁上海。两位女儿除了逢年过节家庭聚会,平日少有来往。
婚后,赵阿姨的父亲担心原先的房子面积不够大,便将原先的房子卖掉重新买了一套房。二老晚年时,这套房遇上房屋动迁。2010年前后,赵阿姨的父亲、继母先后离世。几年后,拆迁安置房正式办理迁入手续。
由于当初动迁合同上签的是二位老人的名字,这房究竟怎么分配,二姐妹起了争执。
赵阿姨认为,这套房产是当年父亲卖了老房的钱换来的,而且继妹长期定居上海,未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如今自然没资格分配这套房产。
继妹则表示,自己虽远嫁、平日也和父母有往来,这房是父母婚后购置的,有自己母亲的一半,自己自然也有权分割。
双方僵持不下闹上法庭。由于两人对拆迁安置权益未能达成共识,涉案房屋的差价款一直未能交付,未能办理迁入手续,所以房产尚未能进行分割。经过多方协调处理,考虑到此套房产为赵阿姨父亲与继母的婚后共同财产,且姐妹二人均与父母形成抚养、赡养关系,为化解双方矛盾,经调解二人同意各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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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作为重要的家庭财富,如何分配事关家庭关系和谐。若是赵阿姨的父母提前立下遗嘱,写明各自的财产分配情况,如自己的部分留给自己的孩子,并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办理未来继承事宜,或许也不会出现双方僵持不下,闹上法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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