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在手,就有权继承遗产?
遗嘱有效期是怎么回事?
今天就和大家聊聊↓↓
王大爷是周女士(以上均为化名)的舅舅,多年来,外甥女周女士一直与舅舅王大爷共同居住并照顾其生活起居,直至2020年1月王大爷离世,时间长达28年。
2000年,王大爷取得了一套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王大爷本人和王大爷的孙女高某。
2009年,王大爷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确定自己所有的房屋份额全部由外甥女周女士一人继承。两人也约定,生前由周女士负责照顾王大爷终老,百年后房产自然归周女士所有。
老人百年后,周女士于2020年2月12日向各亲属出示遗嘱公证书,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房产份额。但各方多次协商沟通无果,周女士遂诉至法院。
王大爷的女儿、外孙女均表示周女士并非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周女士应当在60天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当初公证的这份遗赠才能生效;而王大爷的女儿、外孙女辩称周女士未主动向王某、高某出示过接受遗赠的书面证明、两人不清楚遗赠的存在,若周女士不能提供其曾在60天内主张过接受遗赠,应认定其放弃遗赠。
经过调查取证,周女士通过人证、物证等相对完善的证据链表明自己已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
最终判决,尊重王大爷的遗愿,其在系争房屋中的遗产份额由周女士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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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传承温馨提示
“遗嘱”继承存在有效期,建议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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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可通过遗嘱提前规划财产分配情况,若是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尤其注意存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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