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老离世留下300万房产
本该“后继无人”
却冒出多位“亲人”
一桩关于遗产的争夺战悄然上演
家住上海的许老太太是个孤老,父母、老伴儿、孩子都先于她过世。
许老太太过世后留下了一套位于徐汇区的房产,如今市价约300万,因为许老太太老伴儿的侄子徐先生对许老太太照顾有加,便留给他接着使用。
可突然冒出个沈女士,表示自己是许老太太的干女儿,在许老太太生前对她进行过赡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酌分遗产。
徐先生不服,他表示自己才是给婶婶养老送终的人。
两人争执不下,便想着让法院立案判决。
结果却发现,两人都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还没法打官司,需要再找个第三方——民政局。
原来,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由民政局或村委会担当遗产管理人。
法院便指定了徐汇民政局为许老太太的遗产管理人,之后再来打官司。
可在走访中,却因一个突然出现的线索又变得复杂起来。
邻居告知法官,许老太太或许有个亲弟弟,但多年没联系过了。
如果许老太太的弟弟健在,他就是法定继承人,也是法定的遗产管理人。
可一旦撤销民政部门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却又无法找到这个弟弟的话,这个案子又会陷入僵局。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审理表示,沈女士的干女儿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照顾过许老太太,不符合继承要求。
而徐先生则因为有多位证人证明他多年照顾许老太太,为她养老送终,因此获得了房子的继承权。
法院还判决徐先生将30万的折价款交付给许老太太的弟弟,以备将来可能的继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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