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父母相继过世,同为继子,遗产继承份额竟差了4倍?!

发布时间: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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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再婚重获幸福本是件好事,可当父母相继离世后,同为继子的两儿子,遗产继承份额竟差了4倍?!究竟发生了什么,您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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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述

再婚父母相继过世,同为继子,遗产继承份额竟差了4倍?!

图片来源:pixabay

郭爷爷和韩奶奶是一对再婚夫妻。

两人再婚时,郭爷爷的儿子-郭大,已经20岁,在部队当兵;而韩奶奶的儿子-郭小(后改姓郭),当时才9岁。

郭小和郭爷爷、韩奶奶一直一起生活,直到自己成家孩子大了才搬到自己的房子住,有自己家庭后也一直有照料老人。而郭建军从转业返乡到结婚生子一直在外面单住,也会经常回家看望二老。

郭爷爷和韩奶奶分别于2003年和2012年去世,留下一套两人婚后共同购买的两居室,但都未留遗嘱

没了父母主持公道,两个儿子自然为分割遗产的事发生了争议——郭大认为应当平分,而郭小认为自己照顾二老时间长,应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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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传承解读

再婚父母相继过世,同为继子,遗产继承份额竟差了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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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郭小成家后也未再与二老共同居住,如果郭大、郭小均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对父母的赡养程度,便无法确定两个儿子究竟谁尽的照顾义务更多,自然无法按谁照顾得多来分。

又由于二老都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

但法定继承也并非郭大以为的平分财产。

由于父亲再婚时郭大已成年,没有和韩奶奶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因此郭大只能继承父亲郭爷爷的份额。

而郭小在二老结婚时尚未成年,又和二老居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与郭爷爷形成了抚养关系——不但可以继承母亲韩奶奶的遗产份额,还可以继承郭爷爷的遗产份额。

由于房产为郭爷爷和韩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各自占1/2的份额。

这样一来,当郭爷爷去世后,其名下的1/2份额,由韩奶奶、郭大、郭小三人平均继承,每人有房子的1/6份额;而韩奶奶去世后,郭小可接着继承韩奶奶2/3(即韩奶奶自己的1/2+继承郭爷爷的1/6)的份额。

因此,在郭爷爷、韩奶奶先后去世后,郭大只能继承房子1/6的份额,而郭小却可以继承房子5/6的份额。

再婚父母相继过世,同为继子,遗产继承份额竟差了4倍?!

▲郭爷爷和韩奶奶遗产分配图

明明都是继子,最后分配份额差距竟如此之大?!

郭大心里自然是不服气的,午夜辗转反侧时,总会想知道父母当年究竟是如何看待自己和郭小的,如果真的一视同仁,为何没能留下只言片语让两人平分,可惜事已至此,说什么也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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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传承温馨提示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爱传承·守家温馨提示:若想按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建议尽早订立遗嘱,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按照在法律规完成相关手续,以免后续出现未曾预料的种种问题。

正如本次案例,假如父母在世时立有遗嘱——说清楚财产的分配情况,各自把各自的那份留给自己的孩子,后面这些纷争呀,或许也就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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