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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继承?不可能!房产继承过户为何如此复杂?法律与现实的矛盾

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很多人都认为是天经地义。但现实中,在继承房产过户时,很多人都会遇到难题。那就是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有些人甚至会遇到无法进行下去的困局。本文通过法律法规的变迁,结合现实情况,来分析一下原因,并展望未来。


一场美丽的误会:父母的遗产,我自然就可以过户?

在北京市的不动产登记大厅门口,除了那些二手房买卖交易的人群外,总有一些人上上下下,跑前跑后,但无功而返。这些人是为了继承父母房产而办理过户的子女。他们的想法是,房子是我父母的遗产,我作为子女继承下来,是天经地义。为什么去过户的时候,会如此困难?遇到的困难有:要提供非常多而且繁杂的证明材料,比如死亡证明、档案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还要召集全部继承人到场签字,有的人甚至是平时不来往的远房亲戚,要签署或出具一些从来没见过的法律文件,比如遗产分割协议书、放弃继承公证书、继承公证书、判决书等等,即使是这样,办理部门仍然要核验、公告,时间很漫长。


如果这些程序都能通过也还好,但一些人往往卡在了某个或某些环节上,进行不下去。比如证明材料提供不了、其他继承人不配合、远房亲属联系不上等等,造成明明是父母的遗产,却无法过户的困境。


继承原来不简单,复杂的法律关系催生巨大的法律风险

其实,从法律上来看,继承并不简单。首先,继承人并不一定只有子女。被继承人也就是去世的老人,他的配偶(包括再婚配偶)、他的父母也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与子女的继承地位平等。其次,如果家庭中出现了祖辈在父辈之后去世,会发生转继承,旁系亲属会牵扯进来。再次,即使只剩下子女,也存在多子女家庭,子女之间对遗产分割的意见不统一的情况。如果老人留有遗嘱,子女之间对遗嘱不认可,达不成一致,也不可能过户。


对于房屋登记部门来说,他们不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也没有调查权,更不是司法机关,没有裁决权。如果贸然给当事人过户,一旦出现虚假材料和信息,就有可能出现遗漏继承人、侵害继承权、纵容伪造遗嘱等法律风险。这样一来,房屋登记部门会面临成为被告、赔偿巨款等重大责任,更会严重降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继承过户,要涉及很多未知人的利益,要面对这样巨大的法律风险,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任何一个工作人员都无法轻易地去做这个事,须要慎之又慎。


继承的程序一共14步,包括:告知、查询、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审查、到场查验、询问、签署文件、出具意见书、受理、缴税、审核、公示、登记。其中到场查验指的是全部继承人到场,既包括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还包括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等。从时间上,仅公示就要两个月,前前后后如果一切顺利恐怕也要好半年以上了,如果出现找不到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不配合等问题,就会卡在那个程序上,无法进行下去。从材料上,文件上记载了一共12大类18项证明材料,其中难以出具的是,所有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因为这里包括去世父母的父母,也就是继承人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的亲属关系和死亡证明。这些证明材料如果缺项,也就无法继续受理,无法过户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文章的一开头提到的,那些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子女们,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以至于无法办理下去的原因了。


北京爱传承·守家继承法务专家解读: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机构来办,首先自然继承不存在,那我们就要面对。无论从法律风险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办理流程的角度考虑,绝大多数的老百姓都不是专业人士,所以还需要聘请专业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帮您办理全流程的继承过户。来爱传承·守家继承办理继承过户一站式全流程服务让您省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