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回顾:
刘亚军有个大哥刘亚洲。大哥婚后自从有了刘家唯一的孙子,刘亚军的父母便对大哥一家很偏袒,而刘亚军一家备受父母的冷落。
大哥的单位分给他一套一居室的小房子,由于不够住,大哥一家就一直和父母居住。时间长了,大哥渐渐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很多事情经常替父母做主。
后来大哥卖掉小房子,加上父母的资助,换了一套两居室,就搬走了。之后大哥的儿子申请了一套廉租房,也不再和老人居住。
2008年,父母的老房子拆迁,买下一套两居室。2016年,刘亚军一家的房子也拆迁,由于政策比较好,分得了两套两居室。这下子,大哥眼红了,就要求父亲把老两口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说这样兄弟俩才公平。
此时,母亲已经老年痴呆,住在养老院。父亲认为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有权决定给谁不给谁,他拒绝了大哥的要求。大哥一家恼羞成怒,多次找父亲吵架,有一次甚至把父亲推搡在地,抢走了房产证。
父亲忍无可忍,就找刘亚军诉苦,希望刘亚军帮助自己,还承诺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刘亚军。刘亚军认为大哥无理取闹,父亲一把年纪,被大哥欺负很可怜。于是他就把父亲接到了自己家。
谁知几个月后,父亲接到了法院传票,大哥起诉父亲,要求把安置房加上自己的名字。父亲在刘亚军的帮助下,找到了北京爱传承·守家继承服务中心,希望法务专家帮助自己保护合法权利。
故事结果:
在法庭上,大哥拿出大量证据,证明大哥一家的户籍在被拆迁老房子里,还长期居住于此,拆迁安置房应该有自己一家的,还算出来占五分之三的份额,要求法院判房子加上自己一家的名字。父亲一方说明当时被拆迁人是父母,而且是货币补偿,安置房是用拆迁补偿款买的,所以安置房属于父母的财产,请求法院驳回大哥的诉求。法院支持了父亲,认为大哥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们对安置房有权利,判决驳回大哥的诉求。
爱传承·守家继承法务专家解读:
拆迁安置房是只属于父母,还是也属于同一户籍的子女,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拆迁协议约定了被安置人范围有子女,那么安置房就属于家庭共同财产,需要另行析产分割。如果拆迁协议中没有具体约定被安置人,只约定了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那么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就属于房主夫妻共有,而不应该有同一户籍子女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