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老人为了避免自己去世之后,子女为争夺遗产发生纠纷,都早早的订立一份遗嘱,明确遗产的分配,但是遗嘱如果不按照要求来订立就有可能导致遗嘱无效。那么老人订立遗嘱有什么要求呢?
在很多家庭伦理剧上,我们都能看到遗嘱的存在。遗嘱是什么呢?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一份遗嘱要想有效就须要满足遗嘱人立遗嘱时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须合法、遗嘱须具备法定形式这4个条件。具体在法律上对老人立遗嘱的什么要求的呢?
老人立遗嘱的11个要求: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2、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4、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5、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6、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7、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8、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9、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10、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为准。
11、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爱传承在这提醒大家,在订立遗嘱之前,一定要了解遗嘱的条件、订立流程等知识,以免遗嘱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遗嘱问题,可随时咨询与爱传承在线律师进行咨询。